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荔城区中学新教师在职跟岗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

荔城区中学新教师在职跟岗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文件规定和市教育局有关新教师培训具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新教师在职跟岗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校认真按照新规定、新要求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

2018年新招聘的中学新教师52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19年2月——2019年7月

三、在职跟岗培训方式及学时要求

1.在职跟岗培训是指全体新教师在所聘任学校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专业技能规范操作与演练提升校本习训,培训课程安排与实施要求(详见附件2)。

2.跟岗培训采用学员观摩实践,导师带教评析,专项演练提升,展示交流研讨的模式开展主题习训。

3.培训时间每学期以15个教学周计算、每周一天或两午,计90学时。

四、在职跟岗培训要求

    1.各校长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在职跟岗培训,成立在职跟岗实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好指导教师,一名新教师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教学经验丰富,富有责任心,原则上指导教师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担任。

2.各校应做好在职跟岗过程的组织管理与考核评估工作,保障实践活动能取得实效并做好培训材料收集工作。 

    3.各校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把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申报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培训处邮箱:pxc2296019@163.com

五、在职跟岗培训考核

在职跟岗培训考核由聘任学校在岗实践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项目详见附件4。考核方式为现场观摩与评议测评。所有项目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职跟岗培训考核结果为合格。指导教师指导的新任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指导教师在学校当年度量化考核中总分另加1分。

 

附件: 

     

荔教进〔2019〕12号附件1:2018年荔城区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名单.xls

     

荔教进〔2019〕12号附件2:在职跟岗培训课程安排与实施要求.docx

    

荔教进〔2019〕12号附件3:荔城区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荔教进〔2019〕12号附件4:荔城区中学新任教师在职跟岗培训考核表.doc


 

 

 

                   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9年2月25日